亚洲资本网 > 栏目首页 > 零售 > 正文
男子借款千万元,留下错误身份证号,就想不还钱?法院判了!
2023-08-02 01:53:11来源: 凯迪网

男子借款千万元,因无力偿还,玩起了失踪。债主起诉后才发现,对方在借款合同中竟然留的是错误的身份证号码。如何确认借款人的身份?这笔巨额借款还能追回吗?近日,湖里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特殊的借贷纠纷。


(相关资料图)

担保人

号码不一致,不是同一个人

2020年5月,宋某向某电商公司借款1000万元,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,约定月利率0.5%,借款期限至2021年12月,担保人为姜某。支付了一年利息后,宋某突然失联,一直到去年底,仍未偿还借款本金。为此,电商公司起诉宋某、姜某,要求宋某还款,姜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。

开庭时,宋某经法院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。而姜某也拒绝承担责任。他提出,借款合同中的“宋某”不是他帮忙担保的对象,因为身份证号码不一致,不是同一个人。

法院

经核查比对,借款方就是他

是宋某写错身份证号码,还是电商公司真的告错了人?案件审理过程中,法院依法对借款合同中所写的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,发现因第18位校验码不正确,查无此人。接着,法院又根据电商公司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,调取宋某微信号的实名认证信息,包括其身份证号码,发现两串号码仅出生年份的两位数字不同,借款合同上为“1987”,实名认证信息中为“1990”。法院进而认定宋某为借款合同中的借款方。

湖里区法院审理认为,依据双方的借款合同,电商公司主张宋某偿还借款本金及相应的利息、姜某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,有事实和法律依据。据此,判决支持了电商公司的主张,宋某应向电商公司支付1000万元及利息,姜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。

法官说法

无论有意或无意

法律责任逃不掉

审理本案的法官表示,公民身份证号码第18位是校验码,能够帮助迅速识别无效和错误号码。通过其他证据依然能够认定宋某就是合同缔约方。

法官提醒,在合同中故意或过失使用错误的公民身份证号码,有违诚信,切勿心存侥幸以此逃避法律责任。

(文/厦门晚报记者 彭菲 通讯员 湖法 漫画/刘哲姝)

关键词:

专题新闻
  • 广电运通: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
  • 小米人体传感器2S上架:69元
  • 红米Redmi 12在印度发布!5000万像素主摄约780元起
  • 太原祛疤好的医院_什么是疤痕体质
  •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:2023年6月商用车产销情况简析
  • qq的各种会员与功能 qq会员有什么特权

京ICP备2021034106号-51

Copyright © 2011-2020  亚洲资本网   All Rights Reserved. 联系网站:55 16 53 8 @qq.com